摘要:上海疫情防控办提醒: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要离沪,需遵守各交通场站规定,出示绿码和测量体温等。上海火车站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进站+出站)一、来沪返沪人员疫情防控措施1、取消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需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相...
上海疫情防控办提醒: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要离沪,需遵守各交通场站规定,出示绿码和测量体温等。
上海火车站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进站+出站)
一、来沪返沪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取消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需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抵沪后及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的要求。
2、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不再实施“落地检”“三天三检”和“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的,不再对其“随申码”赋黄码。

3、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
4、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随申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22日上海疫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977例,并未封城。

疫情数据:据上海市卫健委通报,2022年3月22日0—24时,上海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和无症状感染者977例。这一数据与问题中提到的“新增981例”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问题中的表述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相加得出了总数,但忽略了其中存在3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和4例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这些并不属于本土新增范畴。因此,准确的本土新增病例数为确诊病例4例和无症状感染者977例。
封城情况:针对问题中提到的“辟谣上海封城”部分,需要明确的是,上海并未实施全城封锁的措施。虽然疫情形势严峻,但上海采取了精准防控的策略,对疫情风险区域进行封控管理,同时加强了对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的管控,以遏制疫情的扩散。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安全,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疫情防控措施:上海在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加强核酸检测能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医疗救治和隔离管控等。同时,政府也加强了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以便市民了解疫情动态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发布会情况: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定期召开,介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和措施。这些发布会为市民提供了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的重要渠道,也有助于增强市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心和支持。
综上所述,22日上海疫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977例,并未实施全城封锁的措施。市民应继续关注疫情防控动态,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分析: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不需要隔离,仅需要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