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标准320元!石家庄居民医保最新消息来了,石家庄今日重大新闻】

笙亿策划 3 2025-11-13 16:27:06

石家庄居民医保最新消息: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对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以下是关于石家庄居民医保的最新消息及详细解读:

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含大中专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大中专学生入学时已缴纳全部学年医保费的,在校学习期间个人缴纳的医保费不再调整。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以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筹资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

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包括普通病门诊医疗费、门诊一般诊疗费或签约医师服务费、“两病”门诊用药、慢性病病种、特殊病病种、危重抢救病种、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术、特殊规定药品的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分娩住院医疗费、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大病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普通病门诊医疗费:

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线为100元,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50%。

“两病”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医疗费:

“两病”政策范围内门诊用药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线为200元(新冠肺炎功能障碍除外),支付比例60%。

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80%(血友病除外),血友病门诊医疗费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住院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住院起付线按区域及医疗机构级别划分,支付比例也相应不同。

参保居民在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区域的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均有明确规定。

参保居民在市域内中医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

经备案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为2000元,支付比例为50%。

未备案转往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4000元,支付比例为30%。

转往外地非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长期居住居民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在本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执行。

分娩住院待遇:

政策范围内分娩住院待遇为自然分娩的限额1000元,剖宫产的限额1750元。

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

参保城乡居民应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等)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一站式”结算。

连续参保缴费与支付比例挂钩:

参保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纳医保费的年限与住院医疗费、特殊病病种门诊的支付比例挂钩。

从参保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支付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各项医疗费的年度限额为20万元。

综上所述,石家庄居民医保在2022年进行了多项调整和优化,旨在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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