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生猪调运非洲猪瘟检测的核心标准可归纳为“必检、定点、时效、双阴”。在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调运活动的通知》要求。具体检测标准涵盖以下方面:①检测对象与条件所有跨省调运的生猪(含种猪、仔猪、育肥猪)均...
山西省生猪调运非洲猪瘟检测的核心标准可归纳为“必检、定点、时效、双阴”。
在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调运活动的通知》要求。具体检测标准涵盖以下方面:

①检测对象与条件
所有跨省调运的生猪(含种猪、仔猪、育肥猪)均需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屠宰用生猪可在目的地实施检测。特别对以下三类情况实行强制检测:养殖场出栏超50头、种猪引进、疫情发生县域调出。

②检测方法规范
采用荧光PCR检测法,每批次按10%比例采样(最低不少于5头),采样须涵盖鼻拭子、抗凝血两种样本类型。自2023年11月起新增环境样本检测要求,运输车辆装前需完成环境拭子检测。

③时效性要求
检测报告有效期严格限定为采样后72小时,且须由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实验室出具。跨省调运还需通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同步上传检测结果。
④检疫申报流程
养殖场户需提前3天申报检疫,官方兽医核验养殖档案、耳标信息、检测报告后,结合临床健康检查结果开具检疫证明。运输车辆须在省级备案平台登记且配备GPS定位装置。
该省2023年已在晋中、运城等5市设置指定入境通道,对省外调入生猪执行二次抽检制度。根据最新监测数据,该省非瘟检测阳性率维持在0.03%以下,通过该检测体系已成功拦截23起输入性疫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