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期出现的新冠病毒情况并非全新病毒,而是德尔塔毒株的流行。以下是关于此情况的具体说明:
德尔塔毒株的特点:德尔塔毒株最早在印度发现,具有传播力强、复制快、体内载量高等特点,是目前发现的传播能力最强的新冠变异病毒之一。南京疫情情况:南京此轮疫情中,多个病例的病毒基因组序列高度同源,提示为同一个传播链,且疫情源头已追溯到某入境航班。防控措施:南京市迅速采取了多项防控措施,包括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社会面防控、提醒市民出现症状及时就医等。疫苗接种有效性:虽然德尔塔毒株的传播能力强,但疫苗接种仍然有效,能够减轻症状、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市民应积极响应疫苗接种号召。市民应对建议: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不必过度恐慌。对于出现的新冠病毒不典型症状,如腹泻等,也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南京新增38例确诊主要来自禄口机场。
7月25日0-24时,南京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8例,其中8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确诊本土病例中,27例为轻型,11例为普通型。
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介绍, 新增的30个病例均为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为禄口机场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
江苏通报新增39例本土确诊详情
7月25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9例(南京市报告38例,其中8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宿迁新增1例本土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南京市报告。
以上病例均在南京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其中,南京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中,27例为轻型,11例为普通型;宿迁市新增1例为普通型。
以上内容参考澎湃新闻-南京新增本土确诊38例:均与机场相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有关
南京青年4年后狂犬病发身亡,两次就诊被拒事件揭示了狂犬病潜伏期可能超过1年,且暴露了部分医疗机构对狂犬病认知不足及应急处理失当的问题。
一、事件核心:狂犬病潜伏期超1年,两次就诊被拒致死

病例概况:南京28岁男子马志祥1997年被狗咬伤,2001年(4年后)发病,出现麻木、怕冷、怕风、呕吐等症状。3月1日,江苏省中医院医生怀疑狂犬病,建议转至南京市第二医院就诊。然而,南京市第二医院医生以“思维清晰非狂犬病”“扁桃体肿大”为由拒绝接诊,并建议其前往脑科医院。3月3日,马志祥病情恶化,出现神智不清、吐血等症状,最终在鼓楼医院确诊为狂犬病,转回南京市第二医院后于3月5日凌晨死亡。
就诊被拒细节:
首次就诊被拒:3月2日,南京市第二医院夏医生认为马志祥“思维清晰,不可能是狂犬病”,并诊断为扁桃体肿大,仅注射一针免疫球蛋白。
二次就诊被拒:3月3日,家人带足费用补打第二针免疫球蛋白时,雍主任拒绝开单,称“马志祥并没得狂犬病,是心理素质不好,应该去脑科医院就诊”。
后果:马志祥因未及时接受针对性治疗死亡,且在发病期间,60多位亲戚与其接触,其中20多位为密切接触者,存在潜在传播风险。
二、狂犬病潜伏期争议:1%到3%病例可能超过1年
专家观点分歧:部分所谓“狂犬病专家”脱离临床一线,未了解较长潜伏期案例,武断认为狂犬病潜伏期不可能超过1年。然而,科学研究表明,大约有1%到3%的狂犬病病例潜伏期可以超越1年。
事件戳穿谎言:马志祥的案例直接证明狂犬病潜伏期可超过1年,那些声称潜伏期不超过1年的观点缺乏科学依据,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三、医疗机构责任:误诊与应急处理失当
误诊问题:
南京市第二医院医生仅凭“思维清晰”排除狂犬病,忽视狂犬病发作初期患者可能保持清醒的医学事实。
未对马志祥的咽不下水症状进行深入检查,草率诊断为扁桃体肿大。
应急处理失当:
拒绝为疑似狂犬病患者注射免疫球蛋白,延误治疗时机。
未履行传染病隔离义务,导致马志祥在发病期间出入公共场所,增加传播风险。
事后态度冷漠:医院承认过失,但仅愿赔偿2000元,未对传染病管理责任进行深刻反思。

四、狂犬病防治知识普及与责任建议
狂犬病防治知识:
传播途径:通过狗、猫、老鼠等动物唾液,经伤口破损处传播。
预防措施:被动物咬伤后,应立即清洁创口,并在24小时内到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疫苗。
传染性:狂犬病发作后,患者唾液、呕吐物和排泄物具有强传染性,需立即隔离治疗。
责任建议: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狂犬病的认知培训,提高对疑似病例的警惕性,确保及时诊断和治疗。
疾控部门:应加大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法律层面:完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制,明确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