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7日0-24时,新疆(含兵团)报告新增80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69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11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69例无症状感染者伊犁州伊宁市59例、伊宁县4例,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管控区核酸筛查时检出。乌鲁木齐市达板城区...
8月7日0-24时,新疆(含兵团)报告新增80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69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11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69例无症状感染者
伊犁州伊宁市59例、伊宁县4例,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管控区核酸筛查时检出。
乌鲁木齐市达板城区2例、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均为近7日内有疆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时发现。
喀什地区泽普县2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11例无症状感染者
第四师六十四团新增6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时检出。
第八师石河子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时检出。
多地公布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
乌鲁木齐市
高风险区:天山区2个(新华南路街道南郊客运站社区燕儿窝路77号院、新华南路街道南郊客运站社区燕儿窝路75号院);沙依巴克区1个(长江路街道棉南社区棉花街南一巷工商局家属院小区);达坂城区1个(东沟乡高崖子村)。
中风险区:天山区1个(新华南路街道燕儿窝路87号院);沙依巴克区1个(友好北路669号昊美生活超市);达坂城区2个(东沟乡东湖村、月牙湾村)。
低风险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全域(除中、高风险区外)。
阿克苏地区
高风险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建安一区11号楼;拜城县众泰花园小区5号楼。
中风险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苹果苑小区19号楼、新城街道建安一区(11号楼除外);拜城县众泰花园小区(5号楼除外)。
低风险区:阿克苏市、拜城县高中风险以外的区域。
喀什泽普县
高风险区:阿依库勒乡巴什吾斯塘村。
中风险区:泽普镇喀尔萨北路56号区域、泽普镇赫尼社区天洋小区。
第八师石河子市
高风险区:石河子市向阳街道1小区三发商店、石河子市老街街道6-2小区81栋楼、石河子市新城街道16小区51栋楼。
中风险区:北三路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东侧无名路(包含87栋)至图书馆南侧至机关一幼西侧(包含机关一幼)至北环路至东环路(除高风险区外)、石河子市老街街道6-2小区部分区域(79栋、80栋、82栋、102栋、103栋、106栋楼)、石河子市新城街道16小区部分区域(43栋、44栋、46栋、50栋、54栋、16小区西环路185-194号门面房)、石河子市城管局市政工程养护中心综合厂区。
低风险区:除已划分为中、高风险区域以外石河子市其它区域。
目前,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启动应急响应,流调溯源、落位管控、密接人员追踪排查等防控工作全面展开,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推进。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健康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测温验码、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12月4日0—24时,武汉市新增11例本土确诊病例、24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3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8例为社会面筛查发现,其中江岸区2例。
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均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遂即转运至定点医院。其中部分居住于江岸区:
确诊病例1:居住于江岸区红桥新城1期4栋。
确诊病例2:居住于江岸区同福社区。
确诊病例3:居住于江岸区西马路94号。
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4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8在社会面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9-194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95-201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02-244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遂即转运至定点医院。其中部分居住于江岸区: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于江岸区田元三村。
无症状感染者7:居住于江岸区建设新村642号。
无症状感染者66:居住于江岸区东方华府3栋。
无症状感染者67:居住于江岸区紫竹园梅苑3栋。
无症状感染者68-70:居住于江岸区黄浦大街68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71:居住于江岸区后湖街道。

无症状感染者72:居住于江岸区星悦城4期6栋。
无症状感染者73:居住于江岸区绿地汉口中心。
无症状感染者74:居住于江岸区宝成路40号。
无症状感染者75-76:居住于江岸区正义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77:居住于江岸区蔡家田B区73栋。
无症状感染者78:居住于江岸区中海万锦江城3栋。
无症状感染者79:居住于江岸区九万方8号。
无症状感染者80:居住于江岸区绿色新都203栋。
无症状感染者81:居住于江岸区百步亭花园。
无症状感染者82:居住于江岸区晋合金桥世家15栋。
无症状感染者83:居住于江岸区同福社区13栋。
无症状感染者84:居住于江岸区鄱阳街12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85:居住于江岸区青岛路4号。
无症状感染者86:居住于江岸区剧院村4栋。
无症状感染者87:居住于江岸区袁家墩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88:居住于江岸区平安里14号。
无症状感染者89:居住于江岸区长安里20号。
无症状感染者90:居住于江岸区长安里34号附2号。
无症状感染者91:居住于江岸区解放大道1455号。
无症状感染者92-93:居住于江岸区中山大道1456号。
无症状感染者94:居住于江岸区六合公寓。
无症状感染者95:居住于江岸区华清社区11栋。
无症状感染者96:居住于江岸区合作路7号。
无症状感染者97:居住于江岸区江汉北路8-1号。
无症状感染者98:居住于江岸区江汉北路8-2号。
无症状感染者99:居住于江岸区渣家路。

无症状感染者100:居住于江岸区渣家路5号。
无症状感染者101:居住于江岸区渣家路34号。
无症状感染者102:居住于江岸区渣家路137号。
无症状感染者103:居住于江岸区渣家左路71号。
无症状感染者104:居住于江岸区渣家左路83号。
无症状感染者105:居住于江岸区渣家左路92号。
无症状感染者106:居住于江岸区渣家左路97号。
无症状感染者107:居住于江岸区渣家左路99号。
无症状感染者108:居住于江岸区渣家左路128号。
无症状感染者109:居住于江岸区桃源里小区1栋。
无症状感染者110:居住于江岸区国信城1栋。
无症状感染者111:居住于江岸区万科香港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112:居住于江岸区模范三村7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113:居住于江岸区香榭大厦。
无症状感染者114:居住于江岸区西马路78号怡莱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115:居住于江岸区新三巷胖子百货。
无症状感染者116:居住于江岸区西马街道。
无症状感染者117:居住于江岸区西马名仕2栋。
无症状感染者118:居住于江岸区新三巷94号。
无症状感染者119:居住于江岸区工农兵路107号天伦华庭6栋。
无症状感染者120:居住于江岸区兰陵路7-2号。
无症状感染者121:居住于江岸区黎黄陂路49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22:居住于江岸区鄱阳街22号。
无症状感染者123:居住于江岸区佰昌公馆A区5栋。
无症状感染者124:居住于江岸区佰昌公馆B区1栋。
无症状感染者125:居住于江岸区幸福湾星辰4栋。

无症状感染者126:居住于江岸区幸福湾星辰6栋。
无症状感染者127:居住于江岸区幸福湾星澜3栋。
无症状感染者128-129:居住于江岸区台北街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95:居住于江岸区光荣村13号。
无症状感染者196:居住于江岸区解放大道1481号。
无症状感染者197:居住于江岸区洞庭街40号。
12月4日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江岸区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
11月30日:
江岸区:_中社区北区10-11栋、长江委惠济路小区49号1栋、越秀星汇君泊二期5栋、建设新村333号、竹叶新村93号、福隆花园4栋、丹亭懿府9栋、跃进家园B区4栋、跃进家园C区5栋、中行花苑1栋、台北二村2号、中山大道1456号、黄浦路68号;
12月1日:
江岸区:越秀星汇君泊二期5栋、福隆花园4栋、模范三村1号、丹亭懿府9栋、滨江苑一期9栋、跃进家园B区4栋、东立国际29栋、东立国际35栋、星悦城四期6栋、大富烟酒、蔡家田社区B区73栋、中海万锦江城3栋;
12月2日:
江岸区:福隆花园1栋、福隆花园4栋、仟吉、模范三村1号、严老幺烧麦、丹亭懿府9栋、滨江苑一期9栋、跃进家园B区4栋、晋合金桥世家15栋、新江岸四村22号楼、中环大厦B座、御江苑二期A6栋、湖边坊人家1号楼、如寿里人家3号楼、长春街33号、黄浦雅苑2号楼、台北沁园2栋;
12月3日:
江岸区:福隆花园1栋、福隆花园4栋、幸源雅城B栋、幸福湾星澜3栋、幸福湾星辰4栋、佰昌公馆A区5栋、华润桃源里1栋、恒昌花园7栋、金岛御_世家4栋、金岛御_世家5栋、御玺滨江4栋、常阳永清城5栋、新三巷4号、新三巷6号、新三巷10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98号通告
11月6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2例系外省来苏州人员,在协查中发现;1例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和2:
均系外省来苏州人员,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凯德都会新峰小区。在外省市协查中发现。
经流调,该人员从外省乘坐Z218次列车于11月5日14:56到达上海火车站,转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11号线到昆山市,接到外省市协查通知后即被管控。
该人员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轨道交通11号线。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
系11月3日第194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在隔离中发现。住址为吴中区东方大道166号宿舍。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青岛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株洲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重庆市沙坪坝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